近日,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校园霸凌事件。一名年仅6岁的女童在学校被一名六年级男生用开水严重烫伤,面部、胸口和大腿均遭受重创,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。然而,当地教育局和涉事学校却对此轻描淡写,称这只是“恶作剧”,并非故意行为。
据大河报·豫视频《看见》记者了解,受伤女童的父亲丘先生对此极为愤怒,他指责学校和教育局将如此严重的校园霸凌事件简单地归结为“恶作剧”,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。丘先生透露,警方在调查后已告知家属,对方的行为属于故意。
事件发生在9月29日上午,当时女童在学校打水时,一名高年级男生突然称要帮她拧盖子,随后却将滚烫的开水从女童头上泼下。事发后,学校并未第一时间将女童送医,而是联系家长让自行送医,导致治疗被延误。
对于这一事件,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冯春润在接受采访时称,涉事男生对受伤孩子所实施的是临时起意的恶作剧,并非蓄意或恶意行为。同时,他也承认学校的直饮水机因非人为故障导致水温异常,是此事件的原因之一,学校负有安全管理的责任。
然而,丘先生对此说法表示坚决反对。他强调,女儿遭受的是赤裸裸的校园霸凌,而不是什么“恶作剧”。他透露,女儿被烫伤后,学校并未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,反而拖延了治疗时间。丘先生表示,他将通过法律途径为女儿讨回公道。
此外,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付建也对此事件发表了看法。他认为,学校作为教育机构,负有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教育、管理和保护责任。在此次事件中,学校存在明显的过错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同时,涉事的直饮水机由于学校管理不当导致水温异常,也是导致此次事件的原因之一。因此,学校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。
对于涉事的六年级男生,虽然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,但其监护人仍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。女童家属可以依法要求其监护人承担医疗费用、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。
目前,乳城镇派出所正在对女童烫伤事件进行调查,以确定该事件是否属于故意伤害。同时,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校园霸凌问题,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、和谐的校园环境。